当前位置:首页>网站公告>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3-04-25 返回公告列表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玉编办〔2011181号文件批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速录员

二、 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三)学历要求: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计算机、法律、中文专业。

(五)年龄:25周岁以下(198851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424201352,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201253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南路3号(玉溪市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报名电话:0877--61000606100009,咨询电话: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77--2616058

(五)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

2、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六)报名考试费用50元。

四、招聘方法

采取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测试

测试内容:计算机实际操作和语文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354日上午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者进入语文基础知识考试。语文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者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和政审。

(一)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三)政审:由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历史等进行政审。

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试用期两个月。

(二)人员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委托玉溪市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其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基础工资900+岗位工资300+绩效考核工资600+六大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大病)

每周工作5天,行政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www.0877zp.com)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