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为满足本单位相关岗位用人需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辅助人员1名。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公文办理相关经验优先,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备勤、出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指挥中心工作的。
三、待遇
聘用人员应发工资4300元/月,购买五险、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职工食堂、工会福利等。
四、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其它相关材料,如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4.资格审查:于2023年11月16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开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采取面对面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体检按照普通工作人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编外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
(五)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2.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试用结束考核合格聘用人员必须在岗服务满1年,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续签合同,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试用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及试用环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871—67910649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