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适应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结合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的特点,经院党组会议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购买辅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本次招录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考核录用后派遣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二、信息发布
招聘全程信息由玉溪招聘网(http//www.0877zp.com)及“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发布,应聘者应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不及时关注公告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人数
10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2人)。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5、复退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有军队服役经历和警校毕业人员优先考虑;
6、玉溪市户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2、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 7月22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69―2号(一楼辰信服务大厅);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考试费:50元/人;
6、报名咨询电话:0877-6100009
7、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体能测评(100分制)
1、测评日期:2017年7月26日;
2、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测评内容:测试项目为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4、确认成绩:参考人员测评结束后须对本人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5、按照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程序,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100分制)
1、面试日期:2017年7月28日;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方式:采用现场问答方式,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4、面试内容: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成绩公布
1、体能测试及面试完毕后综合计算成绩;
2、综合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行公布;
3、公布时间及方式:综合成绩测算完毕后次日在玉溪招聘网(http//www.0877zp.com)进行公布;
4、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7月31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5、结果应用:体检结果以医院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入政审,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由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历史等进行政审。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的10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经审核没有不符合聘用标准或虽有问题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公开招聘工作由用工单位全程监督。
八、待遇及工作时间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正式聘用:(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五险)3000元/月以上
3、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工作时间执行。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