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新平县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新平县总医院建设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总医院北院区、西院区及戛洒院区、其他分院(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护理:西院区(县中医医院)4人。
(二)水电工:戛洒院区(戛洒镇卫生院)1人。
(三)乡村医生:戛洒镇纸厂村、米尺莫村、发启村、腊戛底村、平田村、冬瓜林村卫生室各1名,新化乡甸末村卫生室1名。
备注:护理岗位由总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水电工及乡村医生岗位由所辖单位实施招聘,招聘程序及结果报总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与岗位匹配的身体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2)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医学生;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护理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5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水电工及乡村医生岗位报名时间不限,招到为止。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不退还)报名,并提供原件查验,通过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护理岗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其余岗位可由他人代理报名,但须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3.报名地点:
护理岗位到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101室人力资源部报名,联系电话:0877-7024402,报名时请注意扫码加入“招聘工作”微信群。
水电工及乡村医生岗位到所辖单位报名,地址与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测试
1.水电工及乡村医生岗位:仅需通过面试,具体时间由组织招聘单位确定。
2.护理岗位:仅需通过医学综合知识笔试,无面试。
(1)笔试内容参照初级(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试内容,题型均为选择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考试时间100分钟,题量100题,卷面分值满分100分。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同类别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80%划定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聘用,笔试成绩保留6个月。
(3)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微群群内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达为合格线)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聘用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特别说明:因工作性质特殊,体检时需增加传染病检测项目。
(四)政治审查:经特检合格后,西院区护理岗位拟聘用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其余岗位无需进行政治审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扣除社会保障缴纳后实发基本工资按新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拟聘用人员为总医院成员单位内人员的可不设试用期。
(七)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日常工作表现、专业能力、技能考核(水电工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仅考核日常工作表现)。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
(八)护理岗位选择:西院区护理岗位均不定科室,由院方根据工作实际统一调配或安排轮转。
(九)护理岗位优先原则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笔试成绩加3分。笔试成绩并列时,中医药类别医学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递补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自愿放弃或经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依次进行递补;
2.如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为戛洒院区或其他分院(中心)编外人员,造成相应院区或其他分院(中心)岗位空缺需要补充的,可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产生递补人员,结合个人意愿递补到相应院区或分院(中心)。
3.护理岗位笔试成绩保留6个月,在有效期内需要补充人员的(含乡镇医疗机构)可按本次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产生递补人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续招聘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者,需提交书面放弃申明;
3.报到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再次核查。
4.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院纪委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2.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参考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移交总医院纪委处理。
新平县总医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