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公告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提前招聘在职在编播音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成立于2019年2月,中共通海县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办公区域占地1.2公顷,6500平方米办公大楼,110平方米演播大厅,150平方米融媒体新闻生产指挥中心,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开设有广播、电视和多个新媒体平台。
中心工作涵盖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的新闻生产、节目传输、安全播出、事业发展、政务服务、广告经营等领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播音员2名,招聘专业及岗位详见附件1:《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新闻采编能力,普通话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在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采取网络报名(含现场报名)通海本地考试,初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组织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8:00截止,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通海县融媒体中心邮箱:frd386@126.com。各类材料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如“王某某-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报名表”。
2.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海县融媒体中心二楼办公室(通海县秀山街道秀山东路40号)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的材料:
(1)《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签字,粘贴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普通话等级证书;
(4)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5)就读学校证明(需注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和思想政治表现,加盖学校公章);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7)《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
(8)研究生在读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其他考级合格证书;
(9)实习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0)个人简历。
(1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由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电话通知合格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审查结果将在2023年12月12日下午18:00前通知到进入初试的报考人员,未接到通知报考人员即未进入初试。
2.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比例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裁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满分各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1.初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础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
(2)初试地点: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八楼会议室。
网上报名的进入初试人员在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应聘材料原件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初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下午15:00。
地点: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八楼会议室。
(2)测试方式:
①完成2条不超过3分钟的自备新闻稿件播音;
②完成2条现场提供的电视新闻稿件播音;
③完成6—8分钟的主题模拟主持,主题现场抽取。
报考人员需按照电视节目主持人和播音员的要求自行化妆和自备试镜服装。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不得少于5年,具体年限与用人单位签订为准。凡接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从综合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综合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均由考生自理。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综合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综合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时,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考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规定处理。
(七)由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监督组,对招聘过程全程进行监督。
七、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0877—3011855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3029122
(二)监督电话
通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877—3029925
本次招聘由通海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通海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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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