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4年计划提前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云南红塔工业园区2004年组建,2012年正式建园,是云南省第一批认定的省级重点工业园区,也是云南省重点培育的10个国家级园区和10个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园区之一。2022年7月,红塔工业园区和研和工业园区优化整合为新的红塔工业园区(现更名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园区整合后规划面积37.45平方公里,形成“一园九地块”的发展格局,产业定位以装备制造、新能源电池为主,配套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及绿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卷烟配套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现代服务业。建设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实验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为目标,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步伐。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是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园区科技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实施,承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申报推荐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产业基地、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平台的申报、指导及建设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领办代办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等。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四、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3. 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在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递补。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
报名流程:第一步:用微信扫描下方图片进入小程序“统计助手”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报名表(见附件)原件和其它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审查结果通过“统计助手”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第二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扫描“红塔产业园区2024年招聘工作群”二维码加入工作群。
报名材料:
1.《云南红塔产业园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后);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报名要求: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注:本次招聘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法进行。
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地点:红塔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设置最低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因综合成绩并列导致符合服务条件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同时查验网络报名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
(四)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最终形成考察认定结论。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六、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联系方式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电话:0877-2689016、0877—2689118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689085
本公告由中共云南红塔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云南红塔产业园区招聘人才报名表》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云南红塔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