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教育行业常年刚性引进区外人才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行业常年刚性引进区外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红塔教育高质量发展,集聚和储备一批教育行业急需人才,根据《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红塔区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红改委发﹝2023﹞1号)及《玉溪市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要求,红塔区决定面向区外公办中小学刚性引进在职在编教育行业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区外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 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 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htqjyzp@126.com(注明报考岗位,如高中语文+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进报名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年度岗位聘任书、个人所获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等,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同时并扫描报名二维码网络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限制具体时间)。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1. A、B类人才和C类人才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谈,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 C、D、E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外)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再进入后续引进程序。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80分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二)符合《玉溪市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人才类别的,经申报并考核合格的,可以享受对应的补贴奖励。
(三)业绩突出或带成果到红塔区工作的,可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六、服务期限
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 5 年。服务时长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七、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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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