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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银龄医师”招聘公告

作者:yxcxrc 2024-11-13 08:56:02 176 来源: 互联网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银龄医师”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50号)精神,充分发挥退休医疗卫生人才有益补充、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健康红河建设,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公开招聘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即“银龄医师”,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中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办理退休手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老客运站行政楼一楼)。

②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线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00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止。

②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报名材料要求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所有材料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投递邮箱:2837868249@qq.com。

3.报名资格审查由医共体总院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医共体总院统一组织本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医院负责,体检时间由人力资源科通知。

(三)签订聘用协议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一年一签。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银龄医师”,其管理和待遇面谈。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由红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4621766;

13529495636(张老师)

通讯地址: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行政楼一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老客运站行政楼一楼)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