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次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次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积极打造区域性的综合医疗服务机构。为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1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医院6号楼二楼党政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不得代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套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套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全套“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5.全套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1份。
六、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报考者的身份、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方法、范围、时间、地点
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5日09:30---11:00
2.笔试地点: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5号楼三楼会议室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5.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
以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人选,不足1:3的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等。
1.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时间:2024年12月5日13:00---17:00
2.考试地点: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5号楼三楼会议室
3.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采取现场问答或实践作,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在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或专业实践操作考核)成绩×60%+加分项,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考察、体检、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由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完成、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人员待遇
(一)临床医生、麻醉科医生、口腔科医生岗位
1.人员身份为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与昆明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2.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的非编制工作人员,参照医院同等级别在职在编人员的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口腔医学专业的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药剂科、护理岗位
1.人员身份为就业见习人员。
2.经医院招聘考核录用者,与医院签订见习协议,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见习期为6个月,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的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享受见习补贴2100元/月,由医院购买人生意外险。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7811162 谭老师
特别提示: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