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有关文件下载(2012-3-14  16:50更新)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2012-3-9 16:00新增)

 

报名流程演示   (2012-3-12  23:00新增)

报名缴费演示       (2012-3-15 9:00新增)

与3月7日发布内容相比,更新了如下内容:

      1、放宽了部分招考岗位的限制性条件。

      2、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十八)、(十九)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目前在职的公务员”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有关规定。

      3、修改了《报考指南》第四条第(七)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报考人员如拟以‘2010-2012年未就业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未就业证明。如为2012年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以毕业证作为未就业证明。”

      4、添加了省级各招录单位及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可按拟报职位所属地,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相关部门)。

      5、修改了公告中的网上缴费时间,将原来的“2011年”修改为“2012年”。

      6、招考简章添加“单位所属州市”、“单位所属县区”两列信息。 

      7、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四)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报考法检系统司法工作岗位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8、修改了招考简章中个别岗位的简介及单位级别(这些修改项与报名条件无关)。

      9、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四)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针对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当其报考省级机关除特警岗位外的其他人民警察岗位时,不论该岗位的年龄上限的要求是多少,系统自动将其年龄上限放宽至40周岁;当其报考州市级及以下机关除特警岗位外的其他人民警察岗位时,不论该岗位的年龄上限的要求是多少,系统自动将其年龄上限放宽至35周岁;当其报考特警岗位时,年龄上限为25周岁,不作放宽处理。

     10、新增报名流程演示。

     11、修改了专业指导目录,在新闻传播门类下增设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告、广告学四个专业。

     12、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十)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站(所)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13、修改了《报考指南》第四条第(七)款的表述,修正了未就业人员的定义及未就业证明的开具单位,补充了对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开具未就业证明的规定。

   

    以上为3月13报名前更新的内容,以下为3月13日报名开始后更新的内容:    

      14、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二十)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15、在《报考指南》第二条中增加第(四十五)款,进一步明确了具备两份学历证书的人员的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