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玉溪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救助管理业务辅助1人,主要按照单位要求协助完成救助业务、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年龄;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二)上述五类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做事有规划,条理清晰,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四)学历不限,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管理,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五)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热爱救助公益事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及周日休息、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玉溪市救助管理站(玉溪市老年公寓旁)。
4.报名所需材料:有意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四张小一寸免冠近照(背面注明姓名)、投资任职记录截图及报告(1.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2.“其他运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3.如有投资任职记录,下载完整报告;如无,截图)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提交《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残疾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低保查询截图(1.登录“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2.“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
5.报名者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0877—6571581 刘老师13648776679。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取面试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结果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
由玉溪市救助管理站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进行替补。
(六)政审考察
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玉溪市救助管理站按照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择优录用其他面试人员。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按照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救助管理站(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赤马社区旁,即玉溪市老年公寓隔壁)。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玉溪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