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云南省唯一一所办学规模最大的外国语学校。学校设立初中部、高中部、职业高中(中专)部(专业为泰国语、英语、越南语)、国际部。学校坚持“自主和谐、善导会教、全面特长”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办一所“教师乐教、学生乐学、家长乐意”的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下,学校被授予全国外国语特色学校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校、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实验学校、国家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学校、全国首批示范性外语特色学校、云南省特色学校、昆明市文明单位、昆明市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单位、昆明市身边好学校、中美驼峰空运纪念学校、中美青年交流项目学校等多项荣誉和称号。
学校是云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云南省海外交流协会会员,接待过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芬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等十多个国家的代表团、友好人士及同行朋友,与美国、法国、德国、泰国等多所学校结为友好学校,并互派师生进行中短期教育文化交流。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岗位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在云南省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其它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 岗位 | 选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选调条件 |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 初中语文教师(专业技术)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或法学及相关专业 |
1、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初中语文教学经验; 2、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能够承担学校的法律常识等校本选修课程的教学。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6、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就业网、昆明人才网、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教育人才网、学校公告栏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昆明市东风东路226号教学楼6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单位证明表》1份;《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5、联系方式:赵老师0871-63329813
6、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经资格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昆明市东风东路226号)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71-63329813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昆明市东风东路226号)
(3)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单人单坐,闭卷。
考试内容: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的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昆明市东风东路226号)
(3)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内容:
①现场问答。问答的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质。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②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临时抽签决定。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70%。
面试成绩=现场问答×30%+试讲成绩×70%。
4、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和试讲。
5、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与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老师(0871-633298130871-63312439)。
(五)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委员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631355060871―63102385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102385
附件:
2.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单位证明表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