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资讯详情

营销师考试

作者:admin 2015-02-03 15:08:34 101 来源: 玉溪招聘网_辰信人才网 电话:0877-6100009

 营销师是指在各类企业、事业组织市场营销管理活动中从事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商品(产品)市场开发、商品市场投放策划、市场信息管理、价格管理、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专业管理人员,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国际营销师是国际营销专业领域的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全国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根据全球营销发展的趋势,参照世界发达国家的有关做法,结合目前我国企业现状,按照国际惯例推出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中国加入WTO以来,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当今世界经济正以势不可挡的趋势朝着全球市场一体化、企业生存数字化、商业竞争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以互联网、知识经济、高新技术为代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核心的新经济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无国界化的崭新格局的出现,国际市场营销竞争环境将发生战略性的重组,竞争国际化将进入专业营销人员的视野。

 针对国际营销的实际情况,为加速中高级国际营销管理人才的培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批准,成立国际营销师认证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该体系建设本着国际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原则,以打造国际标准的认证体系为宗旨,以培养会工作的国际营销师为目标,确立我国职业资格标准化建设的权威地位。其所颁发的国际营销师证书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实用性的特点,是中外相关企业营销岗位的通行证


报考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

3、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际营销师所具备条件:

  1、职业道德。凡申报国际营销师认证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及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营销师认证:

  a、有志于成为国际市场高知阶层的人士

  b、各类本科、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资格等级与审报条件

  一、助理国际营销师、国际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市场营销、商务谈判、会展营销、电子商务等)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上述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它学生报考须按国际营销师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1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助理国际营销师要求提供论文不低于3000字,国际营销师提供论文要求不低于5000字。

  5、持有营销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高级国际营销师应具备以下条件(条件15必须具备)

  1、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5年以上;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两位以上教授或当地培训中心推荐;

  4、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两篇以上;

  5、提供10000字以上的论文或国际营销系统方案设计。

  高级国际营销师不设统一考试,实行由专家委员会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联合评审的办法。

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考试 2次, 5月份 11月份。3月份报考的5月份考试,9月份报考的11月份考试。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 身份证复印件2;

  2. 学历证书复印件2;

  3.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4. 小二寸免冠照片4;

考试形式


  一、考核内容

  ()知识部分:包括职业道德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

  ()技能部分:包括书面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二、知识部分考核

  ()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题共三种题型。

  ()时间:90分钟(职业道德30分钟,理论知识60分钟)

  ()计分:职业道德考核卷面满分为20分,12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核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技能部分考核

  ()书面技能考核

  1、方式:书面闭卷考试。

  2、题型:包括案例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情景模拟(录像测试)题和方案策划题共四种题型。

  3、时间:120分钟。

  4、计分: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见附件2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

  1、知识部分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理论知识成绩×80%

  2、技能部分总成绩=书面技能成绩×80%+论文答辩成绩×20%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书面技能和论文答辩共四个部分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

  ()总成绩不及格,且仅一项成绩不及格者,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保留期内可自愿申请参加一次补考。

教材、培训与考试


  教材

  成立了由全国相关高等院校营销专家及著名企业营销精英组成的国际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的国际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系列教材。这套教材吸收了当前相同教材的精华,结合我国企业营销实际需要,参考国际有关资料,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培训与考试

  1、国际营销师考试采取考前培训辅导+全国统一考试的模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培训(考试)特许工作机构举办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并在当地参加考试。

  2、考生使用认证办公室组织编写(或指定)的中文版教材进行学习和复习,使用中文或英文参加培训考试,中、英文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

  3、国际营销师考试分为助理国际营销师考试和国际营销师考试;高级国际营销师实行评审制度。

  4、国际营销师考前辅导采取特许授权方式。各地培训机构的建立必须经认证办统一审核和授权。所有经过授权的特许机构必须按认证办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辅导。

  5、考试地点由认证办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

证书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7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特有工种考评员资格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或岗位规范拟定,商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的职能。

  所颁发的证书具有国际权威性,在世界范围内通用,是各企事业单位聘用、任职、提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组织实施及证书颁发


  组织实施

  1.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

  2.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4.经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的鉴定所()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目前首批包括13个省市自治区的70家培训机构获得批准,可以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统一培训鉴定。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