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新闻中心
为规范、有序做好华宁县提前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有扎实的文化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
4、相貌端庄,气质高雅,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间),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华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新闻中心,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3日止
2、报名方式:统一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联系人:禹逢春(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0877-5021069
邮箱:657433298@qq.com
报名所需材料:(1)考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表、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证明材料、照片1张等)。(2)考生应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提交。
按所公布的岗位报名,岗位应试人员不限比例。
(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着重考察考生学识及综合应用能力与岗位要求的现实匹配性,分初试、试镜和复试三个阶段,以逐步淘汰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每个阶段满分各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本次招考拟录人员的确定依据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210分)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来确定,低于210分的,均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初试成绩+试镜成绩+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其以上医院。
(七)公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总分、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八)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不接受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内容,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若考生在考察、体检、公示、签约任何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均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成绩(不低于210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取得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报到、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小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其它
1、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取得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报到、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2、提前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若强行违反须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5万元。
附件:
1、《华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新闻中心2015年提前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专业及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