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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2015-04-09 10:26:34 49 来源: 互联网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2015年在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

详见附件一:《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社招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发布《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4月22日24时。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初审在2015年4月24日前审核完成。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必须在2015年4月27日-4月28日前完成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执行,为100元/人。

(5)准考证于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在云南人才网下载打印。

(6)考生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将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基本资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社招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及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公告。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云南省工商局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单位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ynaic.gov.cn)向社会发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联 系 人:张老师,电话:0871-64567579(省工商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4566636(省工商局监察室)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一、《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云南省工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单位证明表

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本人需提供的相关个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