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社会治安巡逻防范能力,有效缓解我局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夯实基层一线警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共盈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69次常委会议纪要》、《中共盈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68次常委会议纪要》和《盈江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公安辅警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专职巡逻队辅警:20名,男性。
(二)基层派出所辅警:4名,男性。
(三)局机关辅警:2名,性别不限,懂基本的缅甸语口语交流和书写能力(测试)。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热爱公安事业,自愿维护盈江社会治安稳定;
(二)无残疾、无传染性和重大疾病,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懂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三)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在1.65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千克,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110(厘米)];
(四)年龄在18周岁(1997年5月1日前出生人员)至30周岁(1985年5月1日后出生人员)之间;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退伍军人不限学历,懂缅甸语人员经专业语言测试合格后可放宽为初中;
(六)参照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应聘辅警人员。下列人员不得聘为辅警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过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8、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其他不符合聘为辅警人员的情形。
(七)具有盈江籍常住户口的公民。
(八)复退伍军人、懂缅甸语人员和大学毕业生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板房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盈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自行从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盈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需如实填写(承诺人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二)资格初审及政审
报名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测量身高、体重和进行尿检,合格后发放《盈江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盈江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政审表》封存后,由应聘人员于2015年5月5日前交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三)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为:
1、25周岁(含)以下的,男子1000米跑≤3′55″合格,女子800米跑≤3′55″合格;
2、25周岁(不含)以上的,男子1000米跑≤4′15″合格,女子800米跑≤4′10″合格;
3、测试时间待交政审表时,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结合招聘岗位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数不足2:1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而后由县公安局对被应聘人员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进行面试,应聘局机关辅警人员待面试结束后进行缅甸语口语和笔试测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缅甸语测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盈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辅警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按程序提出续聘意见报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审核,经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5天,主要学习公安机关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掌握公安岗位上的必备知识,合格后到报考的岗位工作。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录用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按“中共盈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68次常委会议纪要”执行:公安辅警人员月工资2100元(含按政策规定应缴纳的五险,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期限为10天,自2015年4月9日至18日止。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盈江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升艳 8117767
盈江县公安局联系人:李彦德8118658、13759201889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公安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