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为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设办公室、基本建设科、财务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东川区路政大队、东川区地方海事处、东川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东川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站等4家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全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区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负责区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确保公路畅通;负责区级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
(四)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下放权限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县级公路在建工程、公路养护施工安全,定期组织公路技术状况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负责水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交通战备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七)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所招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1名。
四、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高等院校土木工程专业2013、2014、2015年的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1人。
五、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六、引进程序
1.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带领下、根据局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和编制情况,结合我局交通建设需要,编制人才需求目录和人才引进计划。
2.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1)发布人才需求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宣传报道,公开发布人才引进需求信息。(2)组团招聘。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团专题招聘,将有计划有选择地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展现场洽谈。
3.资格审查。由局人才引进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如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的,在面试前本人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来交通运输局核验,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4.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与指导下,在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下,根据毕业生的应聘岗位和所学专业命题,考核毕业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合格后签订相关协议。签订协议时必须注明面试、体检、考核、试用期、见习期合格者方能正式录用。
5.试用。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入相应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进行聘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凡符合条件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按照"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双向选择、适度调控"的原则,安排到我局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二)引进人才必须在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在5年的聘期内不准参加东川区外的招考、选调和工作调动。聘期满5年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续签聘用合同。若引进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引进或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工作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同本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优先推荐、选派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引进人才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聘任单位。
八、应聘方式
1.应聘信息、资料投递:
联系电话:0871-62125118、13908806057
电子邮件:283077862@qq.com
传真:0871-62120501
2.招聘信息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3.应聘人员信息反馈:应聘人员投递资料概不退回。在招聘信息截止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招聘单位通知者,请自行联系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