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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2015-05-04 09:58:38 132 来源: 互联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51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㈠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㈡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基本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5月13日至1997年5月12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紧缺岗位需要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5年5月12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口已转入学校的2015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


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5年毕业生除外);


4.2013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5年度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


其中: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除外)。网络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网络调剂、准考证打印等。


㈠注册


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2015年5月18日21:00。


拟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的电子照片,完成注册方可提交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5月18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文山市果园街35号四楼)申请重置。


㈡提交报名申请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23:00。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23:00。


只面试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相关程序如下: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到23: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㈢资格初审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00-5月25日23:00。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实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只有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考生才会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23: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5年5月25日23:00以后,报考申请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㈣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7日23: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和不实行网络报名的岗位,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请详阅《2015年文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㈤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进行调整、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只能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其中有符合《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加40、30分的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在笔试加分成绩公布后的,报考该岗位的其它人员可重新选报(也可不重新选报)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有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不再受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和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名单将于5月29日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30日9:00-18:00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进行重新改报岗位。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文山州人社局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文山人社网通知)。与优秀运动员报考同一岗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调岗的,视为放弃调岗资格,继续留在原岗位参考。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5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㈥报名情况公布


5月31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


㈦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㈠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分卫生类、卫生综合类、普通类。


⑴卫生类:即报考卫生(计生)系统、文山卫校医疗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总分各100分。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卫生专业知识》按专业分为:临床、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护理五类。


a.临床类笔试内容:《诊断学》;


b.中医类笔试(含中西结合、针灸推拿、中药类)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占40%)、《中医诊断学》(占60%);


c.预防医学类笔试内容:《传染病学》(占40%)、《医学免疫学》(占30%)、《流行病学》(占30%);


d.卫生检验类笔试内容:《细菌学检验》(占35%)、《病毒学检验》(占35%)、《免疫学检验》(占30%);


e.护理类笔试内容:《基础护理学》。


⑵卫生综合类:即报考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所需专业包含了临床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护理类等多种专业的岗位、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其它非医疗事业单位需要医学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⑶普通类:即报考卫生事业单位非医疗岗位、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3.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政策详阅《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5.加分和笔试成绩公示


5月29日,公示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7月3日,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文山人社网和各县(市)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若需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㈢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在相关网站公告。


1.面试时间


全州面试工作拟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详见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招聘简章》;只面试或需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或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自行确定。


2.面试实施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可采取单一的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面谈、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进行。面试要素由各县(市)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的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具体确定。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卫生医疗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加分)/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2.卫生综合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3.普通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ㄍ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ㄍ2]×40%+面试成绩×60%;


4.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㈠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㈡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需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㈢考核


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需递补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只笔试的岗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含笔试加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应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并报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要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


八、公示和聘用


㈠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综合考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㈡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拟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原则于8月31日前完成,情况特殊的最迟不得超过9月底。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其中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它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未满,需要补充招聘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重新组织招聘。


九、纪律


㈠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聘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㈡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㈢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州纪委监察局和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4


文山市:0876-2127335     砚山县:0876-3124875


西畴县:0876-7622306     麻栗坡:0876-6622427 


马关县:0876-7133398     丘北县:0876-4121132


广南县:0876-5156043     富宁县:0876-6128200


十一、郑重提示


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㈡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的失误,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㈢本次考试州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㈣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咨询与服务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便于报考文山州岗位的人员咨询了解招考政策,现将咨询电话及服务方式公布如下: 


㈠招考政策咨询


卫生类:文山州卫生局:0876-2195746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砚山县人社局:0876-3131051


西畴县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县人社局:0876-6622525


马关县人社局:0876-7122852


丘北县人社局:0876-4126084


广南县人社局:0876-5153454 


富宁县人社局:0876-6126454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㈡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0876-2129133


㈢学历认证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871-65156862、65151087


文山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和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15年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以下资讯请至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查询:


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网络报名流程演示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xls

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解答.doc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doc

云南省2015年度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