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事业单位2015招聘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员50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设置情况表》。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经批准招聘的全市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保山市户口或生源;
3、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特殊紧缺岗位放宽到市外生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1997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10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参加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直接到高等院校招聘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2015年5月12日(含12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
试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0:00--15:00
(试报名数据将于报名开始后清除)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程序及报考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基本流程为:登录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等待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并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则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复审,不能参加面试。报名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对计算机确认不了的专业,按管理范围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人工审核。
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
公布考试报名数据: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报名情况将在于5月13日开始每天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情况。
报名情况同时还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账号上进行公示,考生可以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为:baoshanxinwen),在对话框菜单中点"便民服务",然后点"事业单位报名查询",根据回复的提示信息,输入岗位代码,系统将给出对应岗位的报名人数、通过审核人数、已缴费人数等信息。该信息在报名期间每天早上进行更新。
岗位调剂: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岗位调剂情况于5月22日前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需交笔试费用50元,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考试报名期间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提交证明材料。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网络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开考前。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在全市5县(区)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所提供的考点中自行选择。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见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
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于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作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4、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核),并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要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
体检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签有协议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公示
招聘结果分别在市、县(区)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职位表可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监督电话:
保山市监察局0875-2122119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8123454
腾冲县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7919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卫生局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5-2194506
附:
1、《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设置情况表》
备注:以上三个附件可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上查询。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