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玉组通〔2013〕47号)规定,现将2015年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职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清正廉洁;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能力条件;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岗位、职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1:《2015年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表》。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红塔区桂山路29号)。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①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须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或公务员身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②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其他事项: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时需交考试费用50元;③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裁减,直至取消遴选岗位;④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申论》。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红塔区桂山路29号);
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遴选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遴选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遴选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玉溪市公务员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玉溪市公务员局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遴选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遴选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遴选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遴选为该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遴选单位负责人员和遴选工作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遴选资格。
(七)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四、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发改委:0877-2077613
玉溪市环保局:0877-6571655 6571652
玉溪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0877―2051526
附件:1、2015年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点击下载)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