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2015年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充实打洛镇人才队伍建设,增添专业技术人才,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我镇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选聘人才的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也要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引进岗位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岗(专业技术岗),1人。
三、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曾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引进条件(见附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打洛镇人民政府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和电话报名等方式。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
5.资格初审:报名时由打洛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字盖章确认。
6. 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体检
由打洛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毒检
毒检主要检测报名人员是否有吸食毒品。由打洛镇人民政府组织检测对象到勐海县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考察、试用
体检、毒检合格者,由打洛镇人民政府安排30天的考察试用,试用期间无工资待遇,且食宿自理。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洛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引进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单位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经与引进聘用人员协商一致,约定其他有关职称、服务期限等问题,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办理调动手续或参加其它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选调考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打洛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578139361
举报监督电话:0691--5566002
打洛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