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
为了适应我校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同的岗位需要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来扩充我校教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我校2015年需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9名。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7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详细计划及岗位见《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4、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及以下,专科学历,年龄在28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患有严重疾病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由组织人事处确定招聘方案并公布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工作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由组织人事处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公告。
2、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或到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楚雄医专编制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个人简历一份,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8:30-7月9日17:00。
3、资格审查。面试前安排资格审查。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也可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证件,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所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是否真实,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4、面试。由用人部门组建招聘考核小组,按本部门用人要求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式由各部门招聘考核小组自行确定。各部门面试考官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织人事处人员、部门领导及部门教职工5-7人组成。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测试,主要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5、确定考察对象。各部门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经集体合意决定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各用人部门组织考察。
6、确定拟聘人员。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于2015年7月15日17:00前将各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
7、体检。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关于体检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8、办理录用手续。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及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新录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相关政策咨询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8-3875650
联 系 人:何老师(18987832400)
郭老师(18987832515)
韩老师(18987832273)
报名邮箱:yzzzrsc@126.com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5年6月28日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