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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2015-07-13 11:10:24 151 来源: 互联网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精神,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升华理论知识、增长实践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经云南出版集团党委批准,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提供214个见习岗位,现将见习岗位信息公布如下:

一、公司简介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云南省新华书店,成立于1950年3月12日,是一家与新中国一起成长、共同发展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隶属于云南省文化龙头骨干企业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文化用品、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及体育用品、出版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旅游、宾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公司下辖全资及控股公司21家,覆盖了云南省16个市州、129个县,现有销售网点375个,发行能力辐射云南省乃至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书店集团2014年总资产27.3亿元,现有员工5000余人。65年来,云南新华书店不断优化购书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源源不断地将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时代精品力作、科学技术知识和智慧送到每一位消费者手中,为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技能做出了新华人应尽的努力;65年来,云南新华书店竭诚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克服困难,按时将教材送到每一个学生手中,确保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新华书店集团将努力建设成为服务云南教育发展的第一大服务商、引领云南文化消费的第一大品牌、支撑云南文化商业贸易的第一大连锁卖场。

二、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见习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出版发行事业;

3、云南省高校毕业近三年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

4、具备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确定见习人选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7月24日。

2、采取邮件投递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邮箱地址:42836165@qq.com;

3、相关事宜:

(1)请将《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地址,邮件名和附件名均为“报名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姓名+专业”。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

(2)由书店集团党委组织部和监察审计室对报名见习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择优报书店集团党委审批后确定见习人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

(3)资格复审:由书店集团党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见习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地址: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22层)。

②材料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验原件存复印件。

(4)见习人选确定后,由书店集团党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明确期限、岗位、薪资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二)见习管理

1、见习毕业生从到书店集团及所属单位报到见习之日起,书店集团及所属单位即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劳动纪律等日常管理。

2、见习期间的费用补助

(1)见习期间,书店集团给予见习毕业生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签订见习协议后,书店集团按相关文件规定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经考核,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由书店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书店集团为其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三)录用考核

1、笔试:书店集团党委于每年5月和11月分别组织1次笔试,见习期满3个月的见习毕业生具有参加笔试的资格。笔试参考书不作专门指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网址:www.ynbookexpo.com。

2、见习期考核:见习毕业生要写出见习总结,由所在见习单位依据《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并作出鉴定,提出招录用建议。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权重为40%,见习考核成绩权重为60%,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书店集团党委批复的2015年度招录用计划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健康检查

由所在见习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经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由所在见习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本信息未尽事宜由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3194025/63135409,联系人:向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871-63182473。


附件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个人简历)

附件2: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见习岗位信息一览表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