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就业局关于在2016年“春风行动”期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及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就局发〔2016〕7号
各州市就业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 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2016年春风 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6号)的工作要求和省人社厅主要领导关于“春风行动应高调登场,加强督导、每周一报、加大宣传,以此推动两行动两整 合”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期间要针对重点服务对象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结合开展技能扶 贫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农民工技能提升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各州市要利用活动期间深入走访本地农村、社区和各类用人单位的机会,广泛了解服务对象的求职、招聘需求,将岗位信息送到乡 镇、村,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对农村劳动者特别是有能力和意愿的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准确掌握农村劳动者的基本情 况、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精准性,把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有转移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作为帮扶重点,送政策、送岗位下乡到村, 强化就业和人才供需两端的有效对接。
二是要抓好农民工技能提升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州市要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 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7号)要求,把活动开展与推进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农民工岗 位特点和转移就业技能需要安排好培训课程,引导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主动参加培训,大幅提升贫困地区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以上农 民工技能专场培训,同时做好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环节衔接,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促进供需对接,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三是要促进和扶持返乡创业。各州市要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落实好返乡创业农民 工的养老保险、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优化创业服务,活动期间举办一场以上返乡创业农 民工专场政策宣讲会,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努力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四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州市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高度广泛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和知晓度。活动期间要深入企业、社区和贫困地区,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收集和宣传一批通过春风行动实现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和热心服务群众的基层工作人 员的先进典型,引导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类媒体报道情况整理成册,活动之后及时上报,省局将在全省通报。
五是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各州市要结合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时、准确的做好“春风行动”期间的记录、统计和上报工作,每周上报一次工作简报;活动结束 后,按照2016年开展“春风行动”总体要求,及时汇总活动相关数据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省就业局将在“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和“云南人社众创网”开辟 专栏集中发布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各州市要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与当地扶贫工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切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两方面资源整合,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云南省就业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