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街道2016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干部的通知
为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村(社区)干部职位和财政补贴职数的通知》(玉红组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经凤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凰街道城市社区专干26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社区专干。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范围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社区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社区工作安排;
2.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6.同等条件下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社会工作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相关待遇
按照《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玉红办发〔2015〕42号),从任职之月起,每月计发不低于1450元的生活补贴。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 8月 2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 ― 17:00。
2.报名地点:凤凰街道组织办公室(街道办公楼三楼,楼梯口数右手边第四间办公室),咨询电话:0877―207178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材料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计算机操作,其中申论占70%,计算机操作占30%。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街道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七)考试结果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将成绩在街道公告栏及各社区公告栏进行公告,并通过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短信。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凤凰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凤凰街道组织办报到,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通知由凤凰街道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