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人。其中: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1人、组织宣教部2人(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
办公室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组织宣教部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文史类、法律、计算机、管理类专业。
(三)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职工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服务,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专业基础知识较好,学习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对工会职能、工作范围有一定了解,并对《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有一定了解,能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
4.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代斌(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6132126,现场报名地点: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玉溪市七星街13-9号,玉带街道中卫社区居委会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考生应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提交。
4.岗位应聘人员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达不到招聘比例取消招聘或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核:由红塔区总工会办公室、组织宣教部以及劳务派遣公司(单位)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选拔:采用面试和公文写作能力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办公、文字表达、沟通能力。面试和写作能力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及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20元;正式录用后,月基本工资1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红塔区总工会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有其他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附件:
2、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xlsx
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