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军分区2019年招聘公告
玉溪军分区2019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玉溪军分区民兵教练班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军分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男性)。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中职)。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政治可靠、军事过硬、品行良好、作风优良,听招呼、守规矩,自我管控意识强,党员或在部队担任副班长以上,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招录。
(六)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民兵训练教学、基地看守丶学生军训等工作。
(七)招录人员通过面试、基本技能考核后,经政治审查合格,安排体检,试用期一个月。
(八)工作期间需遵守连队作息时间及相关管理规定,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达不到岗位要求时,用人方可提前辞退。
二、薪资待遇
(一)薪酬:每月工资2500元(不含食宿和保险),绩效工资500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勤发放),工作每满1年底薪加1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岗位津贴300至500元,统一购买“五险”。
(二)食宿及服装:在玉溪市国防训练基地集中居住,统一保障伙食,根据工作需要发放迷彩服等被装。
(三)休假:每人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无工作任务时,每月安排轮休4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玉溪市国防训练基地(环山路与龙马路交叉口尚易佳园旁)。
2、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立功受奖证书等材料。
3、联系人:宋春龙,电话:15706976200。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组训能力和基础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训法(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由应聘人员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战术基础动作、轻武器操作、400米障碍、手榴弹投掷或在部队从事专业6类科目中自行选择1个内容进行示范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包括3000米跑、引体向上2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评判;单科目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80%、2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体能考核最后得分。
3、综合成绩100分,其中组训能力成绩占80%、基础体能成绩占20%。综合成绩总分=组训能力成绩*80%+基础体能成绩*20%。考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序,取前8名(总成绩相同的,有骨干任职经历或组训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由军分区统一组织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政审由军分区招聘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1个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二)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
(三)郑重提醒: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通过其他渠道招聘,应聘人员务必到玉溪市国防训练基地报名登记,请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玉溪军分区民兵教练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玉溪军分区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