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为党站岗,为人民服务的忠诚队伍。多年来为红塔区一系列重大活动提供最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担负着红塔区日常的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工作。是一支政府信赖、群众爱戴的队伍。为进一步充实大队的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档案台账制作整理工作。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
2.男性,中国公民,退役军人、本地户籍人员、拥有B以上驾驶资格证的优先。
3.年龄18至30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二、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根据支队现行管理规定,每人每月3000元以上(含社保),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符合工作年限,根据大队管理规定,除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5、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招录完毕。
2、地点: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抚仙路13号)。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在全市范围内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由红塔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3)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岗前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招聘由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报名联系方式:陈忠民 1596663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