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公告
根据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需要,现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内容
办公辅助人员3名,主要负责公文处理及办公室后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行政、办公室文秘等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述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均未实现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时间计算,连续失业时间满12个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 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7日,上午8:15—11:45 下午14:00—17:30(周六下午及周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6号(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四张小一寸免冠近照。
4.报考者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77—6100009 19387752952(微信同号)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云南辰信负责组织实施,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全权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2800元/月(含个人五险应承担部分)。
(二)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执行,双休+国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