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内容
驾驶员岗位:驾驶员2人,男,专业不限,4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等级驾照,具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熟悉玉溪市路况,近五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主要从事公务车辆驾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3.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和安排。
4.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无注册工商登记,未参与公司投资、占股、任职。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述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均未实现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时间计算,连续失业时间满12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六和星期天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5楼507室(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请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等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2.政审: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执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77-2697144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