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民族中学2012年提前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2012年提前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招聘录用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政办发[2003]144号)精神和市编办向我校下达的《提前使用编制计划通知单》(玉编办函[2011]1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提前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向我校下达的《提前使用编制计划通知单》(玉编办函[2011]18号),2012年提前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名。其中,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1、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指导一门活动课,开设1--2门选修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具有教育教学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2、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采取专业成绩审查、基础知识测试、试讲三种形式结合进行,专业成绩审查、基础知识测试、试讲)的比重为3?2?5 。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应聘者可通过投送、邮寄、邮件、电话、书信等方式报名,以便招聘小组获取应聘者的自荐书或其他资料,并分专业进行整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民族中学办公室;邮编:653200;联系电话:0877-4024065)。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逐一审核,并依据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审查专业成绩,以便择优拟定测试对象。
3、知识测试:符合招聘条件和具备相应资格的应聘者分学科按不低于1?4 的比例进入基础知识测试。
4、试讲:对基础知识测试合格者,招聘小组逐一进行考核,简要考查其思想状况、专业功底、教师素质等情况;在考查的基础上,再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者,应聘者须到校上试讲课一节,由学校招聘小组组织听课、评课和写出评价意见。
5、初定人选:在向应聘者所在学校了解情况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后,校务会根据专业成绩审查、基础知识测试、试讲(面试)的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排名后确定初步人选。
6、公示人选:初步人选确定后,在玉溪市民族中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协议:初定人选经公示并且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按相关要求办理人事手续。
8、健康检查: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身体健康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和见习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教师岗位条件者,学校可终止录用。
五、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2012年1月至3月,各学科具体考核时间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来确定。
六、材料存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2年教师招聘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七、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根据《玉溪市民族中学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事局签证备案。公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按照玉人事[2001]73号《玉溪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应聘人员被招聘后实行聘任制,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给予受聘者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八、保密及纪律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2、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