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和《玉溪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实施意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红塔区医疗业务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内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是由红塔区人民政府举办、由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由红塔区辖区内8个乡(街道)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家村卫生室、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组成,现有在职职工1849人(其中卫技人员1684人,占91%),编制床位860张,实际开放1100张。红塔区医共体以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宗旨,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通过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充分发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和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乡纽带作用,形成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旨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降低医疗成本,为区域及周边近60万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和公共卫生为一体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拥有业务用房10288㎡,核定编制病床50张(含牙椅一张),实际开放病床77张。目前在职人员253人(在职在编职工95人,编外人员148,返聘10人)。历经几代人的努力,目前已发展为集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临床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红塔区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属国家级爱婴医院。2012年荣获全国妇幼保健机构运营与发展状况综合指标,排名县(区)级100强称号。2013年荣获中华全国妇幼联合会全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12月,我院荣获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7年荣获全省优质妇幼保健院称号。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学类岗位20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注: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四)关于本次招聘放弃人员递补事项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怀孕生育特殊情况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8:00—12:00;14:00—17:30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红塔区凤凰路苏宁电器四楼)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等要求)。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时上交纸质版,电子版提供给工作人员复制)、《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复制)、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奖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明,报考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承诺)(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资格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属紧缺急需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免笔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分数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若某一岗位招聘数额出现空缺时,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其它岗位未进入下一程序且符合空岗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到空缺岗位招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
六、引才支持,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一)一次性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达《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在签署聘用协议后,按人才层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A至F类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A、B、C、D类按4:4:2的比例分3年发放)。
A类:省级及以上名医(含退休名医),省内外业界具有影响力的医疗卫生人才。
B类: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业务骨干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
C类: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科室负责人、优秀医学学科人才、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在本地区和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D类: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类: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人才。
F类:麻醉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人才。
以上所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具体发放方式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长未达到协议年限离职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二)特殊人才
国医大师、国家级名医、云岭名医、省级及以上医院科室负责人等医学人才有意愿到红塔区工作或带医学类科研项目到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保障等支持政策。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综合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13529768076(李老师)、13529771717(赖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18008791546(黄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13887739042(韩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22798(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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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表
2.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汇总表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