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查看《西畴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方式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小组到相关普通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2015年西畴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教育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至14点,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大营大学城)足球场。
卫生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9至14点,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水务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至14点,地点:云南农业大学西校区篮球场。
住建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9至14点,地点:云南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体育教学楼3楼。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
3.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
2.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点现场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线分数线。即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审核和体检
拟聘人员于本年度7月毕业后,须持审核资料到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1.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审核与体检时间:审核、体检时间与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体检同步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查看相关信息。
审核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本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学校就业意向协议书均不退还。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的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两年内不退还本人。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西畴县纪委监察局:0876-7622306
咨询电话: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6198
西畴县教育局:0876-7622791
西畴县卫生局:0876-7627950
西畴县水务局:0876-7622416
西畴县住建局:0876-7622433
请点击下载: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http://www.ynwsrs.gov.cn/ks/contents/1474/2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