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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澜沧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015年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2015-04-29 11:34:42 90 来源: 互联网

根据《普洱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补充通知》精神,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招聘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群众工作,对职工有深厚感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3.了解当地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相关事宜。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熟悉电脑,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中所涉及的电脑操作工作。

7.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劳动仲裁员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澜沧县总工会根据需要于2015年4月28日―5月10日在澜沧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澜沧县总工会招聘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三)成绩公示。澜沧县总工会通过澜沧县人才信息网,于2015年5月下旬公布面试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和面试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医院体检证明、住所证明、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澜沧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0日。联系人:赵志兰,电话:7225981。

四、工资待遇

由省总工会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的补助,市总工会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的补助,指导员所在县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配套补助,以上收入包含五险。

澜沧县总工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