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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社保减负

作者:未知 2012-06-25 09:26:05 480 来源: 互联网
劳务派遣与社保减负
[导读]实施4年半的《劳动合同法》本周将迎来首次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此次修正案的核心话题是规范劳务派遣,保证同工同酬。
  实施4年半的《劳动合同法》本周将迎来首次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此次修正案的核心话题是规范劳务派遣,保证同工同酬。

  本周的周二到周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首次审议,成为这次会议的主要看点之一。

  所谓劳务派遣,简单来说就是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劳动合同却是和另外一个单位签订,由签订合同的这家单位派遣到你现在的单位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但现在却被不少企业滥用,导致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劳务派遣工得不到正常的工资增长及晋升机会。

  这一现象在一些大型企业和央企中尤为明显,成为企业故意压低工资支出的解决办法。

  对于全国劳务派遣的数量,至今没有官方正式的统计。有报道称,这一数字超过2000万人,也有不完全统计称,总数已超过6000万人,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之所以本周我们要重点关注这个话题,是其背后反映了不少大型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选择性执行。

  现在不少央企每年都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来说,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步应该是对员工负责。如果企业故意使用劳务派遣,压低一线工人的收入,这既是对一线员工不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曾多次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地调研执行情况。劳务派遣问题由此浮出水面。

  根据中国之声的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在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甚至事业单位在用工时违反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在重点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情况泛滥,“说透了就是在用低廉的价格来获得低成本的劳动力。”

  报道称,今年2月份全国总工会已将完整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也曾提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不过,劳务派遣之所以流行的另外一个原因,可能还和当前企业承担的社保、税负有关。根据有关统计,如果按照社保缴费最高基数来计算,企业需要额外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五项费用是职工工资的近四成。也就是说,一个职工如果名义工资是1万元,企业需要支出将近1.4万元,而职工拿到手也就7000元左右。

  因此,规范劳务派遣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刀切”办法,还需要从减负企业的角度入手,考虑适当降低社保负担,鼓励企业多用正式劳动合同。

  这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此前曾表示,今年,中央本级和各部门的“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将一并公开。按照程序,这些内容将在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进行公布。

  本周的会议后,也许我们能看到这些详细的“三公”报告。